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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节西安到乌鲁木齐物流专线正常运输i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09-01 15:20:03 阅读:

18700414963—— 过节西安到乌鲁木齐物流专线正常运输

9月1号—9月2号是广大慕斯林群众的传统节日,新疆很多物流公司放假庆祝节日,目前没有影响到西安到乌鲁木齐直达货运,只是很多中转的物流公司会受到影响,到货时间推迟,还望广大客户谅解,期待与您的合作!西安到乌鲁木齐轿车托运最近几日正常发车,越野车和轿车价格不定,期待与您的合作!

 
瑞隆物流是经西安市交通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批准的合法的正规的货运代理公司。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以退伍军人为骨干,经过全体员工十年来的努力拼搏,不断发展壮大,拥有员工400余人具有承接全国各地的货运代理及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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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位于三桥物流园区,占地50余亩,分部覆盖西安市雁塔区,碑林区,长安区,莲湖区,规模宏大,制度严谨,并联合省内各专线实现陕西省货运无盲区目前在南郊电子产业园为上百家公司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货运代理服务,缩减了物流环节,大大提高了时效,为企业节约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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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人托运货物时,是否需要拟办理保价或保险,完全以托运人自愿为原则,铁路不以任何方式强迫办理保价运输或者货物运输保险。但从托运人、收货人利益立场出发,应办理保价运输。因为托运人一方面要求铁路运输企业能安全、迅速、经济地将货物送到达站;另一方面,当发生货损货差时,总希望得到与货物价格最为接近的赔偿额,保价运输较能解决以上问题,因为:
      (1)不办保价运输货物:从货物安全讲,货物运输管理虽按现行的铁路货物管理有关规章办理,但未能得到与保价货物一样的特殊安全措施的保护,故发生货损货差的机会比保价货物大;从赔偿方面讲,虽然不办保价也不办保险,故不用支付保价金和投保金,但因为铁路受理货物时,不论货物的贵重与否,都接货物重量收取运费,如果发生货损货差赔偿时,则按货物价值赔偿,这对铁路运输企业讲,是不公平的,因此铁路采取限额赔偿,但这样对托运人(特别是托运贵重货物的托运人)利益影响也大。
       (2)办理保价运输货物:因为保价责任的基础主要是因为铁路责任造成的货物损失,铁路为了减少事故赔偿,必然要认真对待货运事故,而且货物保价运输是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铁路作为合同的一方直接参加货物的运输工作,并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分析、总结,有条件对保价货物采取安全管理措施,改进内部的管理工作,提高货物运输安全质量和服务质量。从这方面讲,铁路与托运人利益是一致的。从赔偿方面讲,托运人虽然支付了保价金,但铁路以货物实际价格(保价额)承运,发生铁路责任时,按不超过保价额赔偿,托运人能得到合情合理的经济利益,因此,保价运输解决了铁路限额赔偿不足的矛盾。
       (3)投保货物运输险:保险责任是因为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参与运输管理,赔偿只是一种对货物损失后的经济补偿形式。
不论货物办理保价运输或是投保运输险,都属保护措施。铁路办保价是针对铁路责任的,对于不属于铁          路责任的损失,铁路不承担保价赔偿;托运人要求得到比保价运输更高的赔偿时,也可办理投保运输险。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物流运输行业发展迅速。需要货运服务,对于正规的物流公司来说,都是需要提前签订货运合同的,那么签订货运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作为西安物流公司中口碑好的陕西赢时通物流公司特意给大家分享一下。
      在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时需要注意订立的注意事项。本文为您详细讲述。 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
一、审查承运人主体的运输资格和合同履行能力
      包括运输资质、运输工具的安全、紧急突发处理方案、信誉等,了解这些有利于实现货运合同的目的,同时保障托运人的货物财产安全。
二、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规范
      1、货物运输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国家有统一的货物运输合 同文本的,应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签订,避免出现被欺诈。
      2、双方当事人商定合同的条款内容须具体、全面。才能避免因约定不明或无约定 而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三、货物包装要求
        托运人对托运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当根据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按货物的性质和承载交通工具等条件包装。 凡不符合上述包装要求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四、托运人注意事项
      1、托运人关于承运人的主体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进行必要的审查和了解,才能确定对方是否具备承运资质和保障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的能力。
      2、托运人应对托运单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因为托运人填交的货物托运单经承运人接受,并由承运人填发货运单后,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
      3、托运人必须在托运的货件上标明发站、到站和托运人、收货人的单位、姓名和地址,按照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
      4、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照料、监护的货物,应由托运人指派押运员押运。押运员对货物的安全负责,并遵守运输有关规定,承运人应协助押运员完成押运任务。
      5、托运货物内不得夹带国家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
      6、如实申报货物的真实和运输条件,要求包装符合运输安全的要求等。
 五、承运人注意的事项
       1、承运人承运货物时,应对托运人填交的托运单进行查核,并有权在必要时会同托运人开箱进行安全检查。
       2、承运人应按照货运单上填明的地点,按约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到货地点。货物错运到货地点,应无偿运至货运单上规定的到货地点,如逾期运到,应承担逾期运到的责任。
       3、承运人应按照通常的或者约定的路线将货物运送至约定的地点。通常的运输路线一般是指班列或者班轮运输,有固定的航次、班次、时间,固定的到达地,托运人随时可以办理运输手续。
       4、承运人应于货物运达到货地点后二十四小时内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
       5、承运人应按照货运单交付货物。交付时,发现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时,应会同收货人查明情况,并填写货运事故记录。
        6、货物从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经过三十日无人提取时,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征求处理意见;再经过三十日,仍无人提取或托运人未提出处理意见,承运人有权将该货物作为无法交付货物,按运输规则处理。对易腐或不易保管的货物,承运人可视情况及时处理。    
        7、承运人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货物在运输中的安全,完整、完好的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止事故和损失的发生。
        8、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六、收货人的义务
       收货人应及时凭提货证明到指定地点提取货物。货物从发出到货通知的次日起,免费保管三日。收货人逾期提取,应按运输规则缴付保管费。
七、货损赔偿方面
       1、赔偿额的计算 对于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限额赔偿 注意在民航、铁路、汽车、海上和水路五种运输方式中,公路和水路货物运输没有明确的限额赔偿规定,其他三种都是限额赔偿。因此,水运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亦可以就货物的损失赔偿事先进行约定,以便于及时处理损害赔偿。
       3、保价运输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价值承运,就应当按价值赔偿;按重量承运,就应按重量赔偿。重量赔偿的原则是按重量乘以每单位重量赔偿额计算出赔偿总额;价值赔偿是以托运人声明价值为赔偿基础。
八、承运人的免责条件
      承运人能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为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九、其他注意事项
订立运输合同应注意一些特殊的规定,比如:
     1、双方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应贯彻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
     2、大宗货物的铁路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
     3、其它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零星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知识总   结:货物运输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决定合同是否有效的关键。其他的注意事项是为了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各方面的细节,避免自己的利益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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